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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能寻回初恋情人吗?
http://www.100kang.com 2005-7-25 0:30:35 初恋情人


    在很多人的记忆中,初恋情人往往是最完美的——因为他(她)是你生命中的第一个恋人,是让你第一次体验到爱情滋味的对象,更重要的是,他(她)是你曾经拥有、却最终不属于你的那一个。

    用商业手段、流水作业的方式帮人们寻回初恋情人,这是一个商业上的成功,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这样寻回的初恋情人是否是你记忆中完美的那一个?寻回之后又该如何处理彼此的关系?

    反对:

    比一般婚外情危害更大

    古诗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南京市某公司推出的一项特殊寻人业务———“寻找初恋情人”,使有需求的人得以再续前缘,生意火爆,引起广泛关注。

    究竟是不是初恋,外人不得而知,“寻找初恋情人”只是一种噱头而已。说穿了,其实就是寻找曾经的情人。

    人们之所以对已失去和得不到的旧情人念念不忘,是人的补偿心理使然。婚姻是以忠诚、排他和专一为原则。这种业务如果任其发展,容易引起连锁反应,无疑会损害传统的婚姻制度。婚姻需要细心经营和呵护,“寻找初恋情人”的背后是婚外情,而且这种婚外情比一般的婚外情更具杀伤力。贺岁片《手机》的热播,以艺术的形式体现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危机,并不是危言耸听———人人自危必然会使整个社会付出代价。

    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冥冥中缘分早已天注定。人心无法两分,如果还想继续既有的婚姻,就不要轻易去寻找什么初恋情人,否则终将徒增烦恼。(房畅宜)

    肯定:

    为怀旧者提供了平台

    “寻找初恋情人”公司能够存活,受到人们的青睐和市场的肯定,归根结底是较好地利用了人们的怀旧情结。

    所谓“存在就是合理”,我们不必太多顾忌这个公司在业务进行当中可能会产生的些许不好的影响,其实做什么事情都有如双刃剑,都会有其利弊,只要利远多于弊,我们便不应因噎废食。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欲寻找初恋者都有与对方复合的意图,他们的真正目的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怀旧心理,希望与当初彼此一见钟情的初恋情人能再叙一叙旧,重温一下以前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藉此重拾某种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愉悦感觉。

    当然,可能也有人寻找初恋情人是为与对方重修旧好———如果对方也还没有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或者彼此“还是觉得你最好”,欲作重新选择,这又有什么不对呢?

    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寻找初恋情人公司”便为人们怀旧和宣泄往日情怀提供了一个平台,于情于理我们都不能把它简单地视为异类并加以棒打。(李职贤)

    第三只眼:

    寻到初恋情人又如何

    爱情商业化现象现在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不少电视节目、商业机构热衷于“速配爱情”,造就“闪电情侣”,而南京某公司推出的这种特殊的寻人业务又为这种奇特现象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寻找初恋情人”似乎非常浪漫、非常人性化,可以成就“有情有意”的美好姻缘。但寻到初恋情人之后又如何呢?商业操作的成功之后,寻者和被寻者都可能被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

    首先,“初恋情人”可能只是少年或者青年时代的一种偶像的代表,是一种不太成熟的憧憬而已。正因为第一次朦胧的“完美”,加上家庭或者个人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而失去了联系,才会去怀念和追忆。这种没有感情基础和共同生活经验的“初恋”如果真的寻找回来,可能反而会破坏心目中的“完美”。

    其次,你的“初恋情人”是否也能认同、接受你呢?如果只是一厢情愿贸然“入侵”到人家的生活中,人家会不会采取欢迎态度呢?如果你所“爱”的“初恋情人”平静的生活从此被你打破,“初恋情人”变成了“切齿仇人”,甚至出现危及社会安定、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时,你又怎样收拾残局呢?

    最后,这间公司从不与雇主签订合同,那么双方发生商业纠纷时,顾客的权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呢?


  
广州日报